厅属各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规定执行,委托我厅评审的省级有关单位应及时完成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的数据导入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全过程咨询项目业绩可作为评审依据,申报工程师人员的经历与能力的评价可按申报人员类别对应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三、申报程序和形式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省级主管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联系电话:0571-89985221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docx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x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x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