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湖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荆门市工业水污染物全盐量排放标准》、《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过程环境监管规范》进行了标准查新、立项初审、专家论证和部门协调评估,提出了2024年第一批荆门市地方标准制定拟立项项目计划(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批项目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基础科,联系人:孙笛联系电话:0724-6081145联系邮箱:1091523501@qq.com附件:2024年第一批荆门市地方标准制定立项计划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6日附件2024年第一批荆门市地方标准制定立项计划序号项目名称标准性质制修订项目周期(月)归口单位起草单位1《荆门市工业水污染物全盐量排放标准》推荐制定12荆门市生态环境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荆楚理工学院化工与药学院、荆门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荆门市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防护技术中心2《改性磷石膏综合利用矿山生态修复过程环境监管规范》推荐制定12荆门市生态环境局荆门市核与辐射和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防护技术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荆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