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经〔2024〕20号区内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经济稳增长九条措施》(漳台经规〔2024〕1号)文件精神,受理部门(详见附件1)审核,2.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二、申报时间区受理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24年申报时间截止5月31日,2025年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2026年申报截止时间3月31日,符合条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一式2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三、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经济稳增长九条措施分工受理表》,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企业以虚假材料申报材料、发生“一票否决”事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附件:1.漳州台商投资区促进经济稳增长九条措施分工受理表2.兑现“促进经济稳增长九条措施”奖励申报表3.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4.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财政局2024年4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