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请工作的通知》(粤商务港字〔2023〕2号)要求,支持口岸基础设施、查验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和改善项目,市商务局经对申请的2024年口岸建设事项经费进行优化细化后,向广东省商务厅申报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了2024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口岸建设)1707万元至珠海市财政局(粤财工〔2023〕136号),市商务局拟对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建设)专项资金1707万元进行分配,分配方案如下:一是50万元用于拱北口岸旧联检楼海关监管区查验台等监管设施更换项目,二是40万元用于珠海商贸物流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三是1582.86万元用于港珠澳大桥“一站式”车辆通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材料等,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5月16日(联系人:朱清,联系电话:0756-2137206)附件: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口岸方向)专项资金分配方案.xls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