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根据《韶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韶市监〔2023〕60号)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市拟公开遴选韶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业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人”),承担风险补偿资金日常运作、合作机构维系、项目跟踪管理、政策宣传推广等工作委托的业务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一)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的日常运作、账户管理、资金核算管理等工作,确保风险补偿资金业务顺利进行、有效运行和合规性,(二)专业能力:管理机构应具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风险补偿资金管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良好知识产权风险资金业务管理业绩,能够承担起管理风险补偿资金的职责,三、遴选流程(一)有意愿参与的机构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参与遴选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按本通知要求开展业务的相关工作思路与承诺、行业竞争力和优势等),(三)具备相关资质和具有一定金融机构资源和企业资源的证明材料,(四)开展政府有关知识产权或金融服务的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二)“资金管理人”须向管委会办公室承诺完成本通知要求的主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