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资料,第二十二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移送有关机构予以查处:(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五)迟报统计资料的;(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及时、准确上报统计资料,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二十二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移送有关机构予以查处:(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四)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五)迟报统计资料的;(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