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工作安排,我局开展海口市中小企业使用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自然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反馈至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项目招商科,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启动数字化改造实施,公示期:2024年5月15日至5月18日,联系地址: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中小企业与项目招商科(海口市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办公区18栋北4楼4021室,邮编:570135),附件:海口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一批)申报改造企业名单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5月15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