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华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蓄冷电价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对你公司报来的材料审核,并会同供电部门实地核查,现复函如下: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蓄冷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5073号)的规定,认定你公司已经建成位于吴川市梅菉街道沿江路178号、使用水蓄冷技术的中央空调系统、为公司经营及办公环境提供集中供冷的项目,符合实行蓄冷电价政策,请你公司尽快与供电部门联系,按照规定对该中央空调系统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由供电部门抄表计量,蓄冷电价从供电部门对该系统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完成接电之日起执行,如发现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不属于实行蓄冷电价政策的条件,我局将取消该项目执行蓄冷电价资格,并责令按规定标准补交电费,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