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公布2024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4〕2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7号),我市华都国际纺织产业城(一期)列入第二批试点,获得专项激励资金250万元,根据《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第二批)》和《诸暨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诸经信〔2024〕10号),现将首笔拟拨付激励资金10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119附件: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首笔资金拨付情况.doc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