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要求,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厅、省交通厅和省能源组织开展了省级推荐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梅河口市、延吉市和桦甸市作为吉林省推荐试点名单,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联系电话: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0431-88550556,0431-88550569吉林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2024年5月14日责任编辑:财政厅_产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