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2023年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的公示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海府规〔2023〕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审批同意,2023年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总额:44,163,762.61元,现将各企业奖励补贴的具体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17日,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通过电话(0898-68724472)、邮箱(shuiyunchu@163.com)或纸质信件(收件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办公区16南2051室)在公示期内反馈,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度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表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4年5月13日附表.2023年海口市促进航运业稳定发展奖励补贴资金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