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规﹝2023﹞2号)、《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3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淮安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映,反映时,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联系受理方式:0517-8588867685950719淮安区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