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碳达峰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3〕30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嘉交〔2023〕50号)等文件的要求,从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6日共有3艘船舶提出申请,经船舶所有人书面申请和材料审核,按船舶建造完工日期先后顺序排序,下列3艘舶拟列入2024年海盐县内河老旧营运货船拆解补助计划,船舶拆解前须经现场核实,如船证不符将取消补助资格,替补船舶依次替补(详情见附件),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请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限: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公示受理部门: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8号邮编:314300联系电话:0573-86115211联系人:徐女士海盐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5月11日附件:2024年海盐县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申请清单附件:2024年海盐县内河老旧货船拆解补助申请清单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