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任务落实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23〕37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登记注册,(二)2023年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四)无纳税、环保、安全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重庆)联合惩戒黑名单,二、申报时间2023年新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奖励申报全年仅一次,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5月20日-6月7日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三、申报材料《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企业纳税(涉税)证明、企业信用证明(信用中国查询下载)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纳税地在重庆经开区的企业报送至经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岸区江桥路1号重庆经开区管委会4楼405,咨询电话:62985216),纳税地在南岸区的企业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2号楼805,咨询电话:62755080),五、注意事项申报资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附件: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24年5月10日附件下载:1.附件: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型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doc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