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贸易方式或重点产业和产品对其实际产生的报关报检、物流运输、仓储及货物堆存、场地与设备租赁、设施设备投入、自主研发、委托设计、包装设计、检疫查验服务、开设境外商品展示中心、航空运输复磅费、查验费、舱单信息传输费等成本性费用给予支持,二、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一)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对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运营服务方开展宣传培训或境外客商经贸对接活动产生的场地租赁或使用、设备租赁、网络推广、广告制作和投放、开设境外线上线下展厅平台和海外店铺等费用给予支持,对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和海关查验中心相关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运维服务等费用给予支持,对其产生的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头程运输、商品管理、仓储管理、尾程配送、商品展示、海外营销、海外店铺开设等费用给予支持,对其产生的场地租金、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海外店铺开设、海外营销推广、企业培训等费用给予支持,对其产生的数据端口接驳费用、场地租金、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研发、国际网络营销宣传、帮助中小外贸企业在海外开设店铺和技能培训等费用给予支持,对市场主体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报名费给予全额支持,五、巩固提升信用保险支撑作用通过信保政策承接平台高效兑付信保补助政策,对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方式领取保单且纳入信保统保平台的企业在保险机构收取费用时直接抵减,继续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参加信保统保平台给予全额保费补助,逐步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的承保支持,支持农产品出口试点地区扩大基地备案、加强培训管理、增加设备投入、开拓国际市场、实施信息化及农业组织化建设、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出境水果包装厂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对其平台建设和研发、国际营销宣传、培训、包装设计、数据端口接驳和场地租金等费用给予支持,附件:1.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策解读2.云南省2024年国际市场开拓重点境外展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