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7号)第三条“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的相关规定,我区2024年第一批符合一次性用工补助标准的有6家企业15名毕业生,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15000.00元,(附件:2024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2024年于洪区第一批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xlsx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