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商贸企业上限标准及政策奖补1.商贸流通企业达到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的标准如下:(一)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三)餐饮、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对首次纳入高新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库并承诺当年能达到上限标准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3万元扶持资金,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扶持资金(分两年支付),企业上限后先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次年企业年营收保持正增长再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二、申报流程符合纳入培育库标准并有意愿上规纳统的商贸企业可向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提交申请,2.纳入培育库标准:上一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限标准的90%及以上或当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上限标准的30%及以上,3.申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企业公章的《利润表》复印件(若无月度表,4.申报入库企业需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5.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打印申请所需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914室(联系人:邬国辉,三、其他事项(一)申请奖励资金的企业必须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河源市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