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省级工法”)评价工作,或参评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在山东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三)申报条件1.已公布为市级工程建设工法或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2.工法已经过2项及以上省内工程实践应用、技术质量效果明显、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结合建筑业企业2023年度在省内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申报数量要求如下:(1)产值在200亿元以上的不超过10项,(五)申报流程1.企业申报省内建筑业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向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申报,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工法依托项目所在地向主管部门申报,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书面推荐意见和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见附件4),申报系统: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资料电子清单(见附件5)要求,于7个工作日内报送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件6),积极引导和鼓励建筑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究,认真做好本年度省级工法的申报、推荐工作,附件:1.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摘录2.山东省社会科技奖励登记备案名单(第一批)3.设区市联络人信息表4.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5.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资料电子清单6.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7.山东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指南8.省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件1-8.zip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