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流程〉的通知》(扬医保﹝2021﹞49号)、《关于印发〈扬州市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申报流程〉和〈扬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流程〉的通知》(扬医保﹝2020﹞108号)等文件规定要求,高邮辖区内2家零售药店经过自愿申请、业务受理、现场评估等工作流程,并经高邮市医保局案审会审核合格,拟纳入扬州市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一、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2家1、高邮市沄溪大药房2、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扬州大德生连锁有限公司高邮怡嘉药店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对以上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如有异议,请明确具体医药机构名称及异议事项,向高邮市医保局案审会办公室反映,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88号,联系电话:0514-84696033,高邮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