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团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浙江工匠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5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工匠”培养项目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南湖区推荐符合浙江工匠支持经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沈力学振石集团东方特钢有限公司2.范佳宁浙江亚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姚春慧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唐宏明嘉兴市宏丰机械有限公司5.王佳嘉兴嘉卫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南湖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反馈情况,公示期限: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联系单位:嘉兴市南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服务中心1303办公室)联系人:徐晓春联系电话:0573-83688333,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