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发布日期:2024-05-0708:14浏览次数:216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2024年第8号),宁阳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组织企业收看《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宣贯培训》,现场指导食品企业改进、优化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现就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公告如下:宁阳县市场监管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一、在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显著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其最外层包装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二、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四、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同时标注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确保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注内容持久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