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绍兴市上虞区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虞科[2023]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决定对2022年度绍兴市上虞区级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绩效评价对象列入2022年度区级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二、绩效评价需提交材料1.绍兴市上虞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与项目成果有关的专著、论文等资料,上述材料要求胶装,一式一份,三、工作要求1.项目采用绩效评价方式进行结题,2.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是我区完善科技计划管理、落实追踪问效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对不按时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单位,列入科研失信名单,3.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24年7月15日前将绩效评价材料报区科技局科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2125477附件:1.2022年度绍兴市上虞区级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清单2.绍兴市上虞区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绍兴市上虞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6日附件12022年度绍兴市上虞区级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清单.doc附件2绍兴市上虞区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