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启动2024年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可进行申报,最高补助200万元,根据《2024年东莞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申报主体分为三类:镇街(园区)旅游管理部门,在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东莞市从事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申报条件包括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申报项目符合东莞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资金适用范围包括重点扶持重大旅游项目、景区配套设施、旅游宣传推广、旅游节庆活动、民宿、贷款贴息、旅游品牌、研学游、露营营地、人才、旅游商品、旅游商店等项目,同一项目多级多类获奖,已扶持过的项目晋级的,重大旅游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