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甬政办发〔2021〕13号)、《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甬亩均办〔2022〕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已完成2023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及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综合评价结果的评定,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企业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致电江北区亩均办,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毛老师联系电话:0574-89582781附件1:2023年度江北区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xlsx附件2:2023年度江北区规下工业企业(经营主体)综合评价结果.xlsx江北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