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目的为规范废旧电梯回收工作,二、回收范围本次废旧电梯回收工作将针对洛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南侧废旧电梯进行报废,回收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范围,2、回收企业在回收旧梯后需出具有效的《废品回收证明》,装卸搬运过程中需做好现场环境清洁,4、回收企业需承担项目实施现场防火、高空作业、安全用电等现场责任,四、分解要求1、本次处理的废旧电梯,如需分解,回收企业应现场负责气割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焊工证),分解过程中需确保进线电源柜及附属线槽的完整性,2、电梯导轨、轿厢及附属配件分解后需保持井道四壁的平整、干净,并需确保分解运输不影响后续新电梯的安装工作,六、回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回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下午18:30,回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9号市农业农村局806房间,请各回收企业做好现场勘查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