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起全面加强财政专项项目储备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项目储备的重要性,项目储备是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现财政零基预算的基础工作,是市、县上争资金的主要渠道,省级个性化测算到市县资金安排均与储备项目挂钩,依据储备项目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二、明确项目储备范围,需开展项目储备专项主要包括,三、明确项目储备要求,摸清每个项目政策支持方向支持主体、实施内容及资金安排情况等储备项目要素,及时推进项目储备,四、明确项目储备流程,严防问题单位、问题项目入库,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及扬州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