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新津区委托招商奖励办法》,能够提供项目信息并促成项目签约落地的机构、单位和个人,二、委托对象责任(一)提供项目有效信息:向新津区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项目信息,(二)促成双方互访洽谈:促成新津区与项目投资方实现有效对接、互访洽谈,协调企业与新津区就项目投资达成一致,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028-82514610邮箱:tcjxxba@163.com附件:成都市新津区委托招商奖励办法成都市新津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5月6日附件成都市新津区委托招商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智工作力度,能够提供项目信息并促成项目签约落地的机构、单位和个人,三、奖励标准(一)项目信息奖:对首先提供项目信息并促成新津区级领导与企业集团总部副总或以上级别高层互访洽谈的,每条项目信息奖励2万元,每条项目信息奖励1.5万元,每条项目信息奖励1万元,每条项目信息奖励0.3万元,在新津区设立登记项目公司后12个月内实缴注册资本10%以上的,在新津区设立登记项目公司后12个月内实缴注册资本10%以上的,(二)项目投资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除外)、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纳入本办法委托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