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行〔2024〕16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区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5万元,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该资金主要用于“三项计划”,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3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泸州市江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830-3123706,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三项计划”)分配表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三项计划”)分配表序号单位项目名称分配金额(万元)资金用途备注1江阳区教育体育局江阳区各族青少年夏令营活动项目25用于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民族团结一家亲”各族青少年夏令营活动等,合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