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将“是否在财政扶持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作为重要评价条件,二、申报数量各镇(街道)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三、申报程序1.经各镇(街道)同意推荐的企业向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2.区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书脊处标注“XXX公司2024年电白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材料”,(一)电白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请示,(二)企业填写《电白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1),(七)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合同、协议以及占所带动农户10%的农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相关证明材料,(八)2023年度企业带动农户数量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说明(企业与注册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农业部门联系并提供),(十二)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注册、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据实出具复印件,中国驰名商标证明文件、省名牌产品证书、中国名牌产品证书、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要积极组织推荐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社会责任心强的企业申报,附件:附件1:电白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附件3:关于印发《电白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通知.pdf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6日(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与产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