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1.对当年新增入规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给予奖励补助6万元/家,第二年按入规当年奖励标准的90%进行奖励,二、支持规上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1.对已入规的营利性服务业民营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长100万(含)-1000万元的,在奖励1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200万元给予奖励补助1000元/家,年营业收入增长1000万(含)-2000万元的,在奖励1.5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200万元给予奖励补助2000元/家,年营业收入增长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3万元/家,年经营贡献5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增幅在5%(含)-15%、15%(含)-30%、30%(含)以上的给予增量奖励,分别按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0.75%、1%给予奖励,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资金支持,2.对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信息经费补助2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