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关小学第三校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减)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1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级以上补助资金576万元下达给你校,用于教学楼建设,补助款项由教育局代为支付,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人员支出、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对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的省级补助项目必须在2024年10月底前开工建设,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你校需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并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减)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福清市教育局2024年4月28日附件下载融教〔2024〕118号附件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追加(减)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pdf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