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保定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咨询处室:农村科技处0312-3312061二、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一)申报基本条件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保定市所属的或者在该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4.有在研项目,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7.项目的执行期不得超过3年,三、项目初审及推荐要求为切实提高自筹经费项目质量水平,本次项目征集和立项工作坚持“严进严出、择优立项”的原则,要结合每个项目需求的目标任务、方法内容及研究设计情况,项目的创新性:项目是否提出新的科学原理、方法或技术,项目的实用性:项目是否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技术路线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