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枫桥式工作法”研究培育承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枫桥式工作法”研究培育,(二)项目实施范围:广州市越秀区,(三)项目内容:对“枫桥经验”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指导、调查研究和宣传推广,实施“枫桥式工作法”研究培育,二、遴选范围和内容综合评估参选机构的整体资质条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完成情况、调研团队配置等方面,(三)具有与本项服务相关的项目经验,四、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申请,则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四)以往承接相关项目资料(提供协议、方案、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五、报名方式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六、报名时间和地点(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508室),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