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发〔2024〕94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3月29日前,深入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并于4月3日上报江安县财政局审核,现就绩效自评结果反馈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自评报告、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细情况见附件,附件1.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自评报告附件2.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