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区两级《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4.0版》(甬亩均办〔2022〕7号、鄞亩均办〔2022〕6号)及《《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2024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宁波市鄞州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经过用地调查核实、数据汇集以及“一企一单”确认等工作环节,初步完成了2023年度鄞州区“亩均论英雄”三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综合评价工作:占用三亩以上工业地块的规下工业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1744家,其中A类364家,B类670家,C类477家,D类233家,分别占比20.9%、38.4%、27.3%、13.4%,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企业所在镇(街道、园区)发服办或区亩均办,为便于调查核实,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区亩均办):89296936,89296935附件1.2023年度鄞州区三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综合评价结果.pdf鄞州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