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林业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浙林规〔2020〕5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65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3月27日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林权抵(质)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富林水〔2024〕13号),截止2024年4月20日收到富阳农村商业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等三家银行的申报材料,经区级汇总审核,拟认定朱建云等7个单位(个人)符合2023年度富阳区林权抵(质)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条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应,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6326659163266591附件1:2023年度林权抵(质)押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助项目公示清单.xls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