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起草了《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并于2024年5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yzfgwshc@163.com,(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附件: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稿)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附件: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_20240429183924.pdf《扬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