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174号)要求,2024年我县进行花生、大豆生产示范区建设,经公开遴选,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康平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专家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县级专家审核,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拟认定海洲乡政府为2024年花生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种植大户宋海涛为2024年大豆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攻关区实施主体、种植大户王连弟为2024年大豆生产示范区建设项目核心区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8日,举报电话:024-87367899联系人:李季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