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第29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围绕打造“1+3+4”现代产业体系,二、工作程序(一)预申报,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的申报企业请于5月5日前将填报完整的(1)拟推荐企业表和《工作指南》中的(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见附件)word版及(3)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请写公司全称),我局将按照天津市工信局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推荐,申报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编制申报材料,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制要点、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讲解,我局将对申报企业特别是适用简化认定政策企业进行现场核实,获推荐企业请于6月27日-6月28日将正式申请材料(一式六份)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获推荐意见企业请于6月28日—6月30日期间,再将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5号市工信局窗口,三、其他事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承诺审批”“一次办”,联系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代腾飞联系电话:022-66878908邮箱:daitengfei@163.com附件:1.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拟推荐企业表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3.《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2年4月15日附件:附件1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拟推荐企业表.docx附件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附件3《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