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关于落实2023年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河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同时落实《运城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运财教〔2021〕101号)中具体规定,加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对象《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奖励对象,详见附件,二、奖励标准和范围符合政策规定范围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详见附件,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四、有关要求1、本次申报采用纸质版材料和PDF扫描件同步提交,2、在2023年及之后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单位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不予奖励,3、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五、报送地点时间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409室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30日附件:1.河津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2.关于落实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的通知3.关于落实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4.关于落实2023年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资金的通知5.关于落实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励资金的通知6.关于落实2023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奖励资金的通知河津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