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基本数据库入库申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三、入库条件数字企业是指经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其直接从事互联网技术开发或应用服务的营业收入占企业总收入30%及以上、从事IT研发人员过10人或占总人数30%,优先支持已纳入海南省互联网企业基本数据库的企业,入库条件如下:1.信息技术与服务类企业、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软件企业等有资质且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4.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SP、ICP)且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或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企业,四、申报流程(一)企业入库申请申报单位根据数字企业入库申报条件填写《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入库申报书》进行企业入库申报,并将企业纳入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基本数据库,(二)企业退库规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将退库,2.纳入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基本数据库期间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企业,3.因企业转型或主营业务变更自愿退出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基本数据库的企业,4.连续3个月以上且多次联系催报仍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统计报表的企业,7.注册地址迁出陵水县或整体迁出陵水县的企业,8.公司转型升级或实际业务已不属于数字经济相关的企业,附件:2024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数字企业基本数据库入库申报书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4月28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