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税〔2022〕9号)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下发给你们,名单所列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附件:2023年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市级名单广元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元市商务局2024年4月25日附件2023年承担市级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市级名单地区企业名称广元市广元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元市四川广元河西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广元市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