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农〔2023〕6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经乡镇(街道)申报,农业农村局择优筛选后,提交班子会研究决定,本次拟下达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涉及1个项目,合计资金798万元,现将2024年度第三批景宁600产业发展项目给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5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扶贫开发科联系电话:0578-5620692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9室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24年度第三批景宁600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景宁畲族自治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24年度第三批景宁600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