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发展,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4号)规定,决定对获评“优秀”和“良好”等级的26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予以表扬,希望全市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不忘初心、再接再厉,继续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希望其他工作站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比学赶超,奋发有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信息咨询、培训指导、纠纷调处、维权援助、监测分析等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和服务方式,着力打造便民惠企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此通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