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同意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公示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海南菲诺食品有限公司的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319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3388191),附件:行政许可决定书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