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乡村振兴局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关于继续实施和调整优化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21〕12号)和《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40号)精神,我局对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服务业市场主体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6-4421193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8日附件:民乐县2022年度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服务业市场主体名单(第一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