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143)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现将2024年1月1日至3月30日审核通过的人员有关情况公示如下:申请人:吴子晴;创办实体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嘉人饰品商店;申领补贴起止月份:2023年1月至12月;申领补贴金额:6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来电来信反映,联系电话:027-83091090,邮箱:19919583@qq.com,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