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机化生产和农机作业防灾救灾应急能力,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本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工作,重点培育支持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省级以上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以及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遴选认定,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开展应急防灾救灾跨区支援,省级支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强化农机装备及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机械化生产和防灾救灾应急作业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通过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相关项目,组织对自愿申报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主体进行竞争性遴选认定,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及其运营组织与其他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样,培育具备条件的农机服务主体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成为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申报、遴选和认定,市级、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本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遴选和认定,遴选出拟认定为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及提升发展主体清单,拟认定的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及提升发展主体清单,附件:1.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标准.doc2.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书(模板).doc3.省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申报表.doc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1月23日相关解读: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2.一图读懂《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