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在丰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就做好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增产增效工作措施明确如下,将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优先用于金融机构支持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省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支持,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支持力度,鼓励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并酌情为暂时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户办理展期、延期等(责任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局,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区金融局、财政局),各银行业机构不得随意对疫情前经营正常、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类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抽贷、压贷、断贷,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做好企业转续贷保障,各在丰银行业机构)六、强化企业、项目金融服务保障,各在丰金融业机构)七、实行“三个一”金融服务制度,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状况开展综合金融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