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支持贸易新业态及相关产业发展办法》(青自贸管发〔2023〕31号),企业向管委提出申请,管委根据《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扶持资金审核办法(试行)》(青自贸管发〔2023〕46号)进行了审核,拟同意青岛领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扶持资金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5月6日之前送达青岛自贸会客厅3楼东区航运物流部,联系电话:86763755附件:1.2023年度贸易新业态办法第五章进口消费品拟拨付情况表2.2023年度贸易新业态办法第四章离岸贸易拟拨付情况表青岛自贸片区航运物流部(国际贸易部)公示材料附件1.pdf公示材料附件2.pdf2024年4月25日。